一只羊被懷疑吃了兩只雞,在獸國法庭被審判,法官是聰明能干的狐貍。羊自我辯護道:“那天我從早到晚都在睡覺,而且熟悉我的朋友都可證明,我是個素食主義者,平生從來不愛吃肉食的。”接著狐貍法官與同仁們經(jīng)過合議,最后宣判:“我們認為,羊申辯的理由不足為據(jù),因為隱瞞罪證向來是罪大惡極者的慣用伎倆,況且羊與雞如此近乎且雞肉又是那么鮮美可口,所以憑我的良心來判斷,羊是肯定不會放過雞的。”羊被判處死刑,立即執(zhí)行。羊肉被法院沒收,羊皮拿到市場上出售。
培根說:一次不公平的裁判,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。因為犯罪是無視法律?好比污染了水流,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.。